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事訴訟法甲下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A)(2) 
開課學期
94-2 
授課對象
財法組  
授課教師
駱永家 
課號
LAW3272 
課程識別碼
A01 361A2 
班次
02 
學分
全/半年
全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3,4(10:20~12:10)星期三3,4(10:20~12:10) 
上課地點
社法4 
備註
先修科目:民事訴訟法甲上(適用全校)。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5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民事訴訟法 駱永家

第一編 訴訟主體
第一章 法院
第二章 當事人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一章 判決程序之開始
第二章 訴訟之審理
第一節 審理之基本原則
第二節 期日及期間
第三節 辯論及其準備
第四節 證據
第五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
第三章 依當事人行為之訴訟終結
第一節 訴之撤回
第二節 訴訟上之和解
第三節 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
第四章 依終局判決之訴訟終結
第一節 判決
第二節 裁判之概念
第三節 判決之效力
第四節 終局判決之附隨的裁判
第五章 訴訟客體之複數
第一節 制度之意旨
第二節 反訴
第三節 中間確認之訴
第四節 訴之客觀的合併
第五節 訴之變更追加
第六章 訴訟主體之複數
第一節 多數當事人紛爭之處理方法
第二節 共同訴訟
第三節 選定當事人
第四節 輔助參加
第五節 共同訴訟的輔助參加
第六節 訴訟告知
第七節 任意的當事人變更
第七章 調解程序
第八章 簡易訴訟程序
第十章 小額訴訟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總說
第二章 第二審程序
第三章 第三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六編 督促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第九編 人事訴訟程序
 

課程目標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